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落实服务承诺情况
一、基本情况
12月份,我厅共受理涉及服务承诺事项报件7543件,其中涉及劳动保障监察15件,劳动用工登记840件,劳动能力鉴定218件,社会保险经办6237件,就业服务68件,劳动保障法律咨询服务15件,接待来信来访150件,涉及服务承诺38项。厅属各经办单位均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结,限时办结率和首问首办率达100%。本月接听服务监督电话83个,均为业务咨询电话。
二、基本做法
(一)深入服务前台,解决实际问题。12月2日上午,我厅安排了第五次厅长接待日活动。厅党组成员、驻厅纪检组长杨力佳在厅办公室、养老保险处、劳动工资处、信访仲裁处、培训就业处和各经办机构相关工作人员的陪同下,在综合服务大厅接待来访群众。当天,共接待11批166名来访者。此次接访涉及工龄认定、退休审批、医疗保险关系转移、养老金待遇、涉军群体上访等问题。从上午8时30分开始一直持续到下午18时30分,重点对涉军群体上访所反映的养老金待遇问题做了大量的政策宣传、说服教育工作,并为100余名涉军来访人员安排了午餐,整个接访过程组织严密,秩序井然。
(二)把实施四项制度,落实服务承诺情况列入年度考核。我厅结合2008年度厅属各单位进行考核评比工作安排,把深入贯彻四项制度和落实服务承诺情况作为考核评比的一项重要内容,按照自评、考评、社会评议三个步骤,突出三个考核重点。一是重点考核厅属各单位“一把手”落实四项制度责任制情况;二是重点考核厅属各单位兑现服务承诺情况;三是重点考核厅属各服务窗口履职尽责情况。把考核结果作为单位和干部年度评先、评优的重要条件。